实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是落实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全过程质量安全风险防控,促进产品质量水平提升,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重要举措。现就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据《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以及《质量强国建设纲要》要求,建立健全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形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质量安全追溯链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公平竞争、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
到2024年底,对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电瓶车、冷轧带肋钢筋等实施生产许可证、强制性认证管理的重点工业产品(见附件1)开展质量安全追溯。到2025年底,对所有实施生产许可证、强制性认证管理的产品开展质量安全追溯。到2027年底,对生产许可证、强制性认证管理以外,涉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并有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的重点工业产品开展质量安全追溯。
(一)构建追溯机制。以统一的追溯码为载体,构建生产单位“源头赋码”,各销售单位、消费者“识码用码”的“一码贯通”机制。通过“码”上归集生产销售公司名称及地址、生产日期、检验合格证明、影响产品质量的流向等质量安全关键信息,实现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市场监管总局结合产业实际、市场需求和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等因素,制定发布质量安全追溯重点工业产品清单,组织并且开展质量安全追溯。
(二)建设追溯平台。市场监管总局推进建设全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以下简称追溯平台),动态实时归集、追溯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关键信息,为社会公众、生产销售单位、行业组织、监管部门提供查询检索和数字化监管服务。
(三)明确追溯方式。通过商品条码、物联网标识编码(Ecode)、数字身份码、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编码,或者其他可提供产品质量安全关键信息的任一种已有追溯码,以及具有产品质量安全关键信息的已有追溯系统,与追溯平台对接并实时获取相关质量安全关键信息。生产销售单位可自主选择任一种能实现质量安全追溯并与追溯平台实现对接的追溯方式。
(四)统一技术方面的要求。不同的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方式应统一数据要求(见附件2),明确追溯数据内容、赋码途径、公开权限等。尚未实现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生产销售单位,可免费选用商品条码、物联网标识编码(Ecode)、数字身份码、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编码中任一种追溯技术(方案见附件3),与追溯平台实现对接。对可以不使用信息化追溯的定制产品,生产方和使用方应通过记录台账或签订合同等方式实现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有关记录或台账至少保留3年。
(五)生产销售单位追溯要求。生产单位应如实填报生产单位基础信息、产品信息、流向信息等产品质量安全关键信息。销售单位通过扫码查询等方式查验重点工业产品信息,并按追溯通用数据要求将重点工业产品进货和销售信息归集至追溯平台。
(六)推动相关方热情参加。在制修订重点工业产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时,将质量安全追溯要求纳入其中。鼓励制定专门的质量安全追溯标准。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可将实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作为评价行业内企业质量信用、质量安全水平的主要的因素。鼓励生产销售单位、用户单位将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作为招标采购、供应商遴选的重要参考。
(七)保障追溯数据安全。参加追溯的相关方应做好追溯平台和追溯数据的安全防护,确保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数据真实、完整、准确、安全,做到可查证和不可篡改。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有关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实现对追溯平台安全防护技术保障和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
各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格外的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组织本地区生产销售单位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实现与追溯平台对接。市场监管总局研究制定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促进提升质量安全追溯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生产销售单位结合自己特点和需要,自主自愿选择任一种技术方案,实现产品质量安全数据与全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对接。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本地区其他有关部门、行业协会、第三方机构等,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完成产品质量安全关键信息追溯的已有追溯系统,与追溯平台做对接。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现就免费使用的商品条码、物联网标识编码(Ecode)、数字身份码、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编码等追溯技术方案介绍如下。
基于全球通用的GS1国际标准,采用商品条码作为追溯码,依托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建设运维的中国食品(产品)安全追溯平台开展质量安全追溯,生产销售单位依据自己业务情况,选择一品一码、一批一码、一物一码进行追溯,以一维码、二维码、RFID标签等形式标识于产品本体或外包装,生产、销售等环节可按追溯要求填报追溯信息,可通过条码追溯微信小程序、中国编码APP、官方网站()等途径获取产品追溯信息。
该方案可应用于工业产品行业全域。非常适合于纺织服装、燃气灶具、家装建材、家用电器、儿童用品、老年用品、食品相关这类的产品等重点工业产品。
基于物联网标识体系Ecode系列国家标准,采用我国自主研发的物联网标识Ecode码作为追溯码,依托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建设运维的国家物联网标识管理与公共服务平台开展质量安全追溯,生产销售单位依据自己业务情况,选用数字码、二维码、RFID标签等形式标识于产品本体或依附于本体的产品标签或铭牌,生产、销售等环节可按追溯要求填报追溯信息,通过国家物联网标识Ecode微信小程序、扫一扫、官方网站()等途径获取产品追溯信息。
采用一物一码本体标识,追溯精度高,可应用于工业产品行业全域,非常适合于涉及重大民生的高风险工业产品(如电线电缆、燃气器具及配件、电瓶车、电力设备、火灾报警产品等)。
基于ISO国际二维码通用标准,采用数字身份码作为追溯码,依托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所属公司建设运维的产品数字身份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开展质量安全追溯,生产销售单位依据自己业务情况,实现产品品类(一品一码)、产品批次(一批一码)、产品单品(一物一码)原料采购、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全链条质量信息追踪追溯。采用二维码、RFID标签等作为数据载体以碳带打印、喷墨打印、激光喷码、油墨印刷等多种附着方式印制于产品本体或外包装,生产、销售等环节可按追溯要求填报追溯信息,通过网页端、移动端扫码方式提供查询展示。
平台适用于安全风险隐患大、社会反映强烈的重点监管工业产品,可应用于工业产品行业全域。
向数字身份码用户免费提供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数据录入及查询展示服务。
依托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对实施CCC认证管理的相关这类的产品实施质量安全追溯,并纳入全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统一管理。实施CCC认证管理的相关生产单位自主选择商品条码、物联网标识编码(Ecode)、数字身份码等形式的追溯码,与CCC认证证书编码或标志编号相关联,通过认证活动中的数据填报或相关追溯系统对接等方式,经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比对查验后录入至全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有关具体技术方面的要求详见相关CCC认证实施规则文件等)。
适用于对实施CCC认证管理的全部产品类别,最重要的包含电线电缆、电路开关及保护设施、低压电器、电动工具、家用电器、电子科技类产品及安全附件、照明电器、车辆及安全附件、消防产品、建材产品、儿童用品、防爆电气、家用燃气器具;具体产品目录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的公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3年第36号)。
联系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有关技术支持管理员获取接口文档与技术上的支持。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推进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实施建议》(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就相关联的内容解读如下:
当前,我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但市场上一些问题产品来源不明,生产销售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制售假冒伪劣产品问题和消费的人权益得不到保障等情况时有发生,亟须加强生产、销售到使用环节的全过程质量安全追溯。
中央、国务院印发的《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对“优化质量监管效能”“构建重点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提出明确要求。制定出台《实施意见》,旨在将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要求,转化细化为可操作、可落地的具体政策和工作举措,推动建立覆盖全国的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形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质量安全追溯链条,精准定位、及时防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更好守住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实施意见》聚焦当前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面临的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通过生产单位“源头赋码”记录信息,销售单位、消费者“识码用码”查验信息,实现对重点工业产品从生产、销售到使用环节的全过程质量安全关键信息追溯,强化全过程质量安全风险管控。
一是注重统筹当前与长远。把握当前和未来工作节奏和力度,强调稳扎稳打,有序推进,明确2024年、2025年、2027年三个阶段目标任务,逐步实现对涉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并有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的重点工业产品开展质量安全追溯。
二是助力强化质量安全监管。通过对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关键信息的实时获取、动态追踪,实现对风险问题的精准定位和防控,促进提升穿透式监管能力。
三是实行追溯方式开放多元。基于节约世界资源、减轻负担、多元便利的原则,生产销售单位可自主选择任一种已有的追溯途径,与市场监管总局建设的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对接,不对任何已有追溯方式和追溯系统作排他性限制。同时,免费提供商品条码、物联网标识编码(Ecode)、数字身份码、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编码4种追溯技术,帮助生产销售单位减轻成本负担。
市场监管总局按照统筹谋划、分步推进的原则,逐步将市场需求量大、与民生关系紧密、质量安全要求高的产品纳入追溯清单,并提出三个阶段目标任务:一是到2024年底,对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电瓶车、冷轧带肋钢筋等9类实施生产许可证、强制性认证管理产品开展质量安全追溯;二是到2025年底,对所有实施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认证管理的产品开展质量安全追溯;三是到2027年底,对生产许可证、强制性认证管理以外,涉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并有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的重点工业产品开展质量安全追溯。
2024年首批开展追溯的产品,是国务院关于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和电瓶车安全风险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以及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涉及的产品,由市场监管总局纳入第一批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清单,率先开展追溯。
一是建立信息化追溯机制。构建生产单位“源头赋码”,各销售单位、消费者“识码用码”的“一码贯通”机制,“码”上归集质量安全关键信息,实现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
二是建设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明确市场监管总局建设全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统一追溯数据通用要求。生产销售单位可自主选择任一种能实现质量安全追溯的追溯码或系统,与追溯平台对接开展追溯。
三是落实生产销售单位追溯责任。督促生产单位如实填报生产单位基础信息、产品信息、流向信息等产品质量安全关键信息。销售单位通过扫码查询等方式查验重点工业产品信息,并按追溯通用数据要求将重点工业产品进货和销售信息归集至追溯平台。
四是推动追溯相关方热情参加。鼓励标准化组织、行业协会等单位在有关标准制修订、质量信用评估等过程中纳入质量安全追溯要求。鼓励生产销售单位、用户单位将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作为招标采购、供应商遴选的重要参考。
五是全方位保障追溯数据安全。要求参加追溯的相关方做好追溯平台和追溯数据的安全防护,确保追溯数据真实、完整、准确、安全,做到可查证和不可篡改。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有关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实施意见》贯彻落实。一是加强督促指导。开展宣贯培训,帮助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吃准吃透政策要求,抓好贯彻执行。督促指导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足实际,摸清监管底数,推动将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加强信息化保障。尽快建成应用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与各类具备质量安全关键信息的现有追溯途径实现对接,统一归集汇总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数据,方便企业、社会公众查询检索。三是加强法制化建设。在修订《产品质量法》中明确质量安全追溯的法律地位、有关要求和法律责任,同时结合实施情况,制定专门规章办法,让这项制度更完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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