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近日获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定种类设备局(以下简称“特设局”)正在开展2018年度特定种类设备行政许可监督抽查工作。
此次抽查以来信来访、投诉举报和日常监察、检验、鉴定评审、许可审批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为重点,结合上一年度的监督抽查情况,抽查质检总局许可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检验测试机构和委托的鉴定评审机构。抽查时间为2018年4月至11月。
同时,特设局通报了2017年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监督抽查和行政处罚情况。据悉,2017年,特设局监督抽查了141家获证生产单位、检验检验测试的机构和鉴定评审机构,里面包含电梯制造单位9家。对不再符合条件的、严重违反相关法规的单位和机构进行处理。
电梯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在抽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部分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满足要求;焊工未持有特定种类设备作业人员证或证书不在有效期内;测试仪器超过法定计量周期。
质量体系文件缺少焊接控制、热处理控制等必要的程序文件;未按规定进行管理评审、内部审核等;部分单位合格供应商名录不全,未对部分合格品供应商进行评价;记录、档案保存不完整、不齐全,生产过程中的记录无法与相应的程序文件的要求对应;技术资料管理较为混乱,图纸和计算资料上的签名不全,计算过程与对应标准不一致。
部分单位没有完整的计算书、图纸、工艺文件等技术文件;出厂检验不符合要求;未按规定提供使用维护说明书等出厂随机资料;未对重要零部件进行全部检验。
其中,深圳市美联富士电梯有限公司在申请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过程中,提供虚假型式试验样梯,以欺骗方式骗取许可。质检总局依法对该单位做出行政处罚,撤销深圳市美联富士电梯有限公司许可。
广东亚太西奥电梯有限公司被通报批评。因为其缺少专业方面技术人员,在资源保持方面存在严重问题;未按照体系文件要求及时更新标准及规范;未见自动扶梯部件入库检验记录;车间未设置待检区、合格品区及不合格品区;限速器测试仪未按时进行校准,未见校准合格证书;未见控制柜耐压测试记录;未见最近一次评审时所提问题的整改意见见证材料;产品包装、产品合格证上未注明《制造许可证》有效期;控制柜装配车间为设置防静电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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